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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旧改总办:
你办《关于申请确认静安区洪南山宅地块旧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静旧总办请〔201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洪南山宅地块列入我区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洪南山宅地块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育婴堂路、南至中华新路、西至共和新路、北至南山路。
二、在启动改造前,应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工作,在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造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比例后,方可实施改造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静安区洪南山宅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
静安区洪南山宅地块房屋征收范围示意图